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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注销后的债权会失效吗?

来源:互联网   作者:未知  时间:2016-05-13

  摘要:如果公司注销了,那么,原公司的债权怎么办,原公司股东如何行使自己权利?下面,本网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公司注销后的债权问题。

  根据《公司法》的规定,公司注销,必须经过解散、清算、注销登记等法定程序。注销后,公司即告终结。公司在注销后仍然会有遗留的、尚未实现的债权存在。这部分债权也是属于原公司的剩余财产,应该属于原股东所有。股东在公司注销后,仍然有权对这部分债权追索。股东取得这部分债权的方式有两种,一个是通过债权受让,一个是剩余财产的分配。股东在取得债权后,即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原债务人追索。

  相关法律知识:

  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可注销

  1、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;2、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;3、公司因合并、分立解散;4、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,可申请注销。

 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,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:

  1、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;

  2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》;

  3、法院破产裁定、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《公司法》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;

  4、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;

  5、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;

  6、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;

  7、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;

  8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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